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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廉枣中医】纪法小课堂

发布时间:2025-11-18 来源:管理员

编者按:为深入推进“清廉枣中医”建设,增强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依托纪法科普书籍《医院纪法100问》,医院纪检监察室特开设“纪法小课堂”专栏,进行纪法解读和工作提醒,旨在增强全院医务人员纪法意识,明白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做到明纪守法、心存敬畏,守住底线,营造清正廉洁、风清气正的医疗环境。

干扰巡视巡察工作构成违纪吗?

从查处的典型案例看,以各种方式干扰巡视巡察工作的违纪违法行为时有发生。有的为了遮掩自己的违法行为,千方百计隐瞒不报或者故意提供虚假情况;有的对要求提供文件材料,推三阻四、避重就轻,甚至拒不提供;有的盯梢巡视巡察组,阻拦群众说实话等。实践证明,在巡视巡察“利剑”面前,任何干扰、妨碍巡视巡察工作的行为都将是作茧自缚,必将受到严惩。形枉则影曲,形直则影正。有错不可怕,勇敢面对、勇于纠错方为正道。对于自身存在的问题,不要心存侥幸意图遮掩,要勇敢向组织主动说明情况,这既是争取宽大处理的不二选择,也是迷途知返的唯一出路。

纪法依据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六十二条:干扰巡视巡察工作或者不落实巡视巡察整改要求,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

第四十六条:被巡视党组织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依据有关规定对该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或者其他有关责任人员,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隐瞒不报或者故意向巡视组提供虚假情况;

(二)拒绝或者不按照要求向巡视组提供有关文件资料;

(三)指使、强令有关单位或者人员干扰、阻挠巡视工作,或者诬告、陷害他人;

(四)组织领导巡视整改不力,落实巡视整改要求不到位,敷衍应付、虚假整改;

(五)对反映问题的干部群众进行威胁、打击、报复、陷害;

(六)其他不配合或者干扰巡视工作的情形。

 

 第48期 共100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