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 情

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枣庄医院(枣庄市中医医院、北京中医药大学第四临床医学院)中药配方颗粒配送服务项目 院内遴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6-01-18 来源:管理员

按照医院工作计划安排,将对以下项目进行院内遴选,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响应。

一、项目名称: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枣庄医院(枣庄市中医医院、北京中医药大学第四临床医学院)中药配方颗粒配送服务项目

二、项目概述

本项目为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枣庄医院(枣庄市中医医院、北京中医药大学第四临床医学院)中药配方颗粒配送服务项目,为保障医院医疗用药需求,采购人选择经营能力较强、实力雄厚、信誉好、品种全、配送及时、服务规范的供应商进行医院中药配方颗粒配送服务。

三、采购需求

包号

采购内容

服务要求

遴选供应商数量

A

中药配方颗粒集中配送

详见遴选文件要求

一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申请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证照齐全且在有效期内;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与同一合同项的竞争。

7、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内容;

8、特定资格要求: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范围应包含药品生产;具有药品生产许可证(生产范围包含颗粒剂(中药配方颗粒))、药品GMP证书(认证范围包含颗粒剂(中药配方颗粒))。

五、报名时间及要求

1、时间:2026年1月19-2026年1月21日,每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枣庄医院科研楼五楼。

3、报名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按照以下资料进行报名:①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副本)、药品生产许可证(副本)、药品GMP证书(须附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须附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附相应的身份证复印件);③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信用查询记录(通过“信用中国”或“信用山东”网站查询),查询日期为自遴选公告信息公开发布之日起。④报名企业信息联系表(可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网上报名需提供以上材料加盖公章的PDF扫描版,发送至邮箱:zzzyyyxb@zz.shandong.cn(报名资料提交后须电话通知采购人),报名材料审核合格后会将遴选文件发送到相应报名邮箱)。注:参与遴选供应商少于三家的,本次院内遴选取消,另行组织。

六、响应文件递交及开标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月2714时30分;

2、开标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一致;

3、递交及开标地点: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枣庄医院科研楼六楼第三会议室。

4、递交要求:参加遴选的供应商须按照响应文件格式及遴选要求规范装订成册(一式三份)逐页加盖单位公章密封包装,密封袋需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逾期送达、密封不合格或不符合递交要求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有权拒收;

5、开标要求:各企业需准时到场参与开标,并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备查,未按规定时间到达开标现场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采购活动资格。

七、其他说明

1、遴选结果由采购人在医院官方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30日内双方签订合同;

2、入围供应商需严格按合同约定、遴选要求及配送约定时间进行配送服务,如有违约行为等情形,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追究相应违约责任,并将其列入我院采购活动供应商黑名单;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联系方式

1、采购人: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枣庄医院(枣庄市中医医院、北京中医药大学第四临床医学院)

2、地  址:枣庄市薛城区太行山路2666号

3、联系人:高老师

4、联系电话:0632-3068058

 

  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枣庄医院(枣庄市中医医院、北京中医药大学第四临床医学院)药学部

2026年1月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