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医院工作计划安排,将对以下项目进行院内议价,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响应。
一、议价项目
(一)采购需求名称:
|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元) |
备注 |
|
1 |
中药熏蒸机 |
1台 |
19900.00 |
|
(备注:预算价为最高限价,超过预算价为无效报价)
(二)技术参数及性能要求:
1. 输入功率:不低于2100VA。
2. 工作条件:220V±10%,50Hz±1%。
3. 柜式机,至少两个喷头,液晶屏显示。
4. 通道可分别进行功能设置。
5. 保温及治疗功率至少有4档可调。
6. 保温设定温度为70~90℃可调。
7. 药液从常温加热到95℃所用的时间≤15min。
8. 治疗时间:1~60min可调,步长为1min,误差±30s。
9. 支持自动防干烧功能。
10. 支持加热容器中气压>0.08MPa时,减压阀动作。
11. 支持传感器测量皮肤温度和实时显示装置,显示皮肤温度和药液(蒸汽)温度。
12. 皮肤超过设定温度时,治疗仪应有提示音。
13. 具有独立超温保护装置。
14. 最大安全加液量:5L。
15. 喷杆最大动作角度:底部旋转关节角度≤70°,平摆旋转角度≤180°;喷头平摆旋转角度≤130°。
(三)其他商务要求:
1、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及相关行业现行规范、标准的要求。
2、设备质保期:自验收合格后≥3年;
3、交货期:签订合同后3日内;
4、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按照采购方要求提供相关验收手续资料;
6、须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承诺、培训等;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履行合同所要求提供生产或供应货物及相关服务能力的供应商;
3、投标单位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在以往的采购项目中未发生过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
4、投标人须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供应商投标报名前应自行查询自身是否具有上述情形,如有,采购人将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2月2日17:00截止。
2、地点: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枣庄医院二期科研楼五楼。
3、要求:报名所需纸质版资料(均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按序装订)
1)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办理三证合一的可只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须附身份证复印件,下同)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供应商所投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按照《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号)的规定,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及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
5)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的声明;
6)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信用查询记录(通过“信用中国”“信用山东”网站),查询日期为自采购信息公开发布之日起。
四、议价现场要求及说明
参与议价经销商需携带上述纸质版企业资质文件、(包含但不限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的书面声明、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及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的声明;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信用查询记录(通过“信用中国”“信用山东”网站),查询日期为自采购信息公开发布之日起。产品证明文件包含但不限于产品的厂家生产许可证、产品注册证(如有附表,需提供附表)或产品备案表、检测报告、说明书、彩页等相关资料、首轮报价表(见附件,首次报价表须单独密封,未密封不予接收))以上资料请胶装成册(三份),按通知时间、地点参加院内议价。未按规定时间到达议价现场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议价。院内议价原则上进行两轮报价、谈价过程,公开首轮报价。参与议价供应商少于三家的项目,本次院内议价取消,另行组织。院内议价结果,在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枣庄医院官网公示。
五、院内议价时间及地点
1、议价及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2月3日下午:4:30
2、地点: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枣庄医院二期科研楼六楼第三会议室
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人: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枣庄医院
2、地址:枣庄市薛城区太行山路2666号
3、联系人:宋老师
4、联系方式:0632-3068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