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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廉枣中医】纪法小课堂

发布时间:2025-3-4
作者:管理员
浏览量:150
编者按:为深入推进“清廉枣中医”建设,增强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依托纪法科普书籍《医院纪法100问》,医院纪检监察室特开设“纪法小课堂”专栏,进行纪法解读和工作提醒,旨在增强全院医务人员纪法意识,明白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做到明纪守法、心存敬畏,守住底线,营造清正廉洁、风清气正的医疗环境。

供应商捐赠设备可以搭售耗材吗?


纪法解读



医疗用品销售领域竞争激烈,部分供应商为了将自家产品“送进”医院,可谓绞尽脑汁。从查处的案件情况看,以捐赠设备为名,约定试剂耗材购买的排他性条款,进而排挤竞争对手的违规违法营销模式较为常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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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计生单位接受公益事业捐赠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公立医院严禁接受附有影响公平竞争条件的捐赠资助,严禁将接受捐赠资助与采购商品或服务挂钩。通过“捐赠”设备,获取相关耗材进院、销售的机会,获得竞争优势,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规定,将受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


纪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七条 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下列单位或者个人,以谋取交易机会或者竞争优势:(一)交易相对方的工作人员;(二)受交易相对方委托办理相关事务的单位或者个人;(三)利用职权或者影响力影响交易的单位或者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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