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枣庄市
一、招标条件
本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枣庄医院(枣庄市中医医院、北京中医药大学第四临床医学院)一期污水站运维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26万元,招标人为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枣庄医院(枣庄市中医医院、北京中医药大学第四临床医学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磋商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枣庄医院(枣庄市中医医院、北京中医药大学第四临床医 学院)一期污水站运维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枣庄医院(枣庄市中医医院、北京中医药大学第四临床医 学院)一期污水站运维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供应商须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施设备、资金、 专业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4)投标人自 2022 年 1 月 1 日以来,具有医疗机构污水处理站运营相关业绩并提供 1 份(含) 以上合同原件(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06 月 12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5 年 06 月 18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1、时间: 2025 年 6 月 12 日起至 2025 年 6 月 18 日 17 时 00 分止。2、方式: 现场发售;获取方式: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下有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留存):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人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格业绩、信用查询函加盖公章。【已经办理完“三证合一”的投标单位,须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不能提供证明其符合法定报名条件的供应商,有权拒绝接受其报名。报名成功不代表最后审查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确认以开标现场组织的资格后审结果为准。售价:400 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06 月 23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山东省枣庄市高新区复元二路 157 号三楼开标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 06 月 23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山东省枣庄市高新区复元二路 157 号三楼开标室
七、其他
/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枣庄医院(枣庄市中医医院、北京中医药大学第四临 床医学院)
地 址:枣庄市薛城区太行山路 2666 号
联 系 人:叶主任
电 话:0632-3068263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枣庄市高新区复元二路 157 号三楼
联 系 人: 张经理
电 话: 06325766685
电子邮件: huaruichengzz@163.com
十、信息发布媒介
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