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 情

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枣庄医院(枣庄市中医医院) 行政职能部门履职效能专项提升培训项目院内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6-08-04 来源:管理员

按照医院工作计划安排,将对以下项目进行院内磋商,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响应。

一、项目名称: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枣庄医院(枣庄市中医医院)行政职能部门履职效能专项提升培训项目

二、采购项目情况: 

序号

内容

资格要求

控制价

1

行政职能部门履职效能专项提升培训项目

1.符合《中华人民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其他组织,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持有合法的营业执照;

3.供应商须具备独立开展项目的基本条件(人员、设备)和能力;

4.在“信用中国”“信用山东”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0000

本次采购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

1.时间:202685日起至2026年87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枣庄医院(枣庄市中医医院)二期科研楼五楼东。

3.报名所需纸质版资料(见附件1,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按序装订)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证金的承诺书(山东省外纳税的企业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及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

5)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的声明;

6)加盖供应商公章的信用查询记录(通过“信用中国”或“信用山东”网站查询),查询日期为自采购信息公开发布之日起。

(备注:供应商报名资料初审通过后,将接收响应文件,但最终资格需以现场组织的资格后审结果为准。

、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1.截止时间:2026年8111430北京时间

2.地点: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枣庄医院(枣庄市中医医院)二期科研楼六楼第三会议室

、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6年81114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枣庄医院(枣庄市中医医院)二期科研楼六楼第三会议室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枣庄医院(枣庄市中医医院)

 址:枣庄市薛城区太行山路2666

联系人:何老师      

联系电话:0632-3068263

 

附件1.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