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医院工作计划安排,将对以下项目进行院内议价,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响应。
一、采购项目情况:
(一)采购项目名称:寄递服务入围采购项目
(二)采购预算(最高限价,含税):0元。
(三)服务期:三年。
(四)入围家数:2家。
(五)服务内容与要求
1.服务内容及要求
(1)服务范围:线下中药饮片、代煎汤剂、中药膏方等药品和公务文件、物品,以及互联网医院寄递物品的安全配送。覆盖枣庄市及周边市的区县乡镇,辐射山东省内其他地区,支持全国范围寄递。
(2)平台及设备建设:供应商应建设物流平台,并与医院HIS系统数据互通,实现处方流转、电子运单生成,提供所需设施设备。平台需能调取并分析所有寄递数据,为医院寄递服务规范化管理提供技术支持。
(3)人员培训:供应商应对医院相关人员开展包装规范培训,对患者进行服务宣传。
(4)冷链运输:需要冷藏运输的药品,供应商应具备冷链运输条件,必要时可提供递送全程温湿度记录。
(5)保密规定:供应商需签署保密协议,采用加密传输技术,保障患者信息安全。
2.服务标准
(1)时效性:代煎中药的取件频次为每天上午、下午各一次;同城配送≤24小时,省内≤48小时,偏远地区协商确定。
(2)包装规范:防潮、防压、防破损、保温(冷藏),符合药品运输GSP标准。
(3)信息追溯:提供物流全程路由更新,实时更新订单状态。
(4)售后服务:破损、丢失赔付率≤0.1%,客户投诉响应时间≤2小时。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具备《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包括药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服务案例:同类医疗机构合作经验(如三甲中医院中药饮片、代煎中药等配送项目);
4.投标供应商在“信用中国”“信用山东”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7月21日 17:00截止。
地点: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枣庄医院二期科研楼五楼。
要求:报名所需纸质版资料(见附件1,均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按序装订)
1.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须附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附相应的身份证复印件);
3.《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包括药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须附相应的证书复印件)
4.同类医疗机构合作经验(如三甲中医院中药饮片、代煎中药等配送项目)(须附合同复印件)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证金的承诺书(山东省外纳税的企业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及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
7.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的声明;
8.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信用查询记录(通过“信用中国”“信用山东”网站查询),查询日期为自采购信息公开发布之日起。
四、议价现场要求及说明:
参与议价投标供应商须携带本公告第三条要求提供的纸质版资质证明文件和产品彩页及产品相关资料、报价表(见附件2,报价表须单独密封,未密封不予接收)等资料按通知时间、地点参加院内议价,纸质版材料请准备一式三份。未按规定时间到达议价现场或递交资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议价。参与议价供应商少于三家的项目,本次院内议价取消,另行组织。
五、报价要求
1.投标单位根据采购内容填报单价和合价(含税);
2.本项目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最高限价,含税);
3.本项目将有两次报价机会,开标时的报价为首次报价,第二次报价为最终报价,第二次报价为最终报价,最终报价不得高于首轮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并以前一轮报价作为最终报价,每次报价均以书面形式确认。
六、成交原则:
1.最终报价最低的原则向院方推荐成交单位,根据议价现场公开唱价情况,统计汇总最终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前二名为成交单位;
2.供应商第二轮报价均相同时,将各供应商证明材料及报价材料汇总上报院方,由院方择优选择成交单位。
七、院内议价时间及地点:
议价及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7月 22日 14:30
地点: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枣庄医院二期科研楼六楼第二会议室。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枣庄医院(枣庄市中医医院、北京中医药大学第四临床医学院)
地 址:枣庄市薛城区太行山路2666号
联 系 人:何老师
联系方式:0632-3068263
招标采购办公室
2025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