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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廉枣中医】纪法小课堂

发布时间:2025-4-29
作者:管理员
浏览量:30
编者按:为深入推进“清廉枣中医”建设,增强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依托纪法科普书籍《医院纪法100问》,医院纪检监察室特开设“纪法小课堂”专栏,进行纪法解读和工作提醒,旨在增强全院医务人员纪法意识,明白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做到明纪守法、心存敬畏,守住底线,营造清正廉洁、风清气正的医疗环境。

医生可以直播

带货吗?




纪法解读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医务人员在社交平台成为网络红人,有的还通过直播带货等形式变现流量。相较其他博主,拥有医生认证“光环”足以让很多消费者信任。但参差不齐的带货产品质量,以及隐藏的法律风险,也让医生带货这一新兴现象饱受争议。


我国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禁止医师以自然人身份从事网络直播行业、推销商品,但利用医生身份带货则属于违规行为。国家卫健委等九部门明确提出要严肃查处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身份之便直播带货。《大型医院巡查工作方案(2023—2026年度)》也指出,严查医生利用职业身份参与医药广告制作与发布,参与直播带货等变相发布医疗广告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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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六十一条  广告代言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的罚款:(一)违反本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在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中作推荐、证明的;(二)违反本法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在保健食品广告中作推荐、证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零三条  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一)经商办企业;(二)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券;(三)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四)从事有偿中介活动;(五)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六)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的行为。利用参与企业重组改制、定向增发、兼并投资、土地使用权出让等工作中掌握的信息买卖股票,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通过购买信托产品、基金等方式非正常获利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违反有关规定在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中兼职,或者经批准兼职但获取薪酬、奖金、津贴等额外利益的,依照第一款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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