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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廉枣中医】纪法小课堂

发布时间:2025-4-22
作者:管理员
浏览量:30
编者按:为深入推进“清廉枣中医”建设,增强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依托纪法科普书籍《医院纪法100问》,医院纪检监察室特开设“纪法小课堂”专栏,进行纪法解读和工作提醒,旨在增强全院医务人员纪法意识,明白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做到明纪守法、心存敬畏,守住底线,营造清正廉洁、风清气正的医疗环境。

供应商的“份子钱”

可以收吗?


纪法解读

婚丧嫁娶“送人情”“随份子”是中国人的传统,但个别领导干部把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当作了生财的门路,借机宴请管理服务对象,收受礼品礼金,以礼尚往来之名掩盖收受贿赂之实,使婚丧嫁娶事宜成为滋生腐败的温床。人情往来不可避免,纪律规矩牢记心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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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法依据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九十七条  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券)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 第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一)贪污、索贿、受贿、行贿、介绍贿赂、挪用公款的;(二)利用工作之便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三)在公务活动或者工作中接受礼品、礼金、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的;(四)利用知悉或者掌握的内幕信息谋取利益的;(五)用公款旅游或者变相用公款旅游的;(六)违反国家规定,从事、参与营利性活动或者兼任职务领取报酬的;(七)其他违反廉洁从业纪律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 第三十四条  收受可能影响公正行使公权力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财物的,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较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向公职人员及其特定关系人赠送可能影响公正行使公权力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财物,或者接受、提供可能影响公正行使公权力的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情节较重的,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严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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